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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

  • 试卷类型:在线模考

    参考人数:114

    试卷总分:100.0分

    答题时间:100分钟

    上传时间:2017-02-22

试卷简介

本套试卷集合了考试编委会的理论成果。专家们为考生提供了题目的答案,并逐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每道题在给出答案的同时,也给出了详尽透彻的解析,帮助考生进行知识点的巩固和记忆,让考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够把知识灵活自如地运用到实际中去。

试卷预览

1.

材料1:

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以个人名义向西南五省区灾民捐款2亿元的举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几个月的实施后,这笔善款终于今日发放完毕。

然而10个月前,这笔捐款几乎充满了“夭折”的危机。因为曹德旺提出了“世上最苛刻”的捐款要求:要在本年内将2亿元善款发放到近10万农户手中,且差错率不超过1%。管理费不超过3%——而目前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费最高比例是10%,善款下发之后,将1%的部分予以30倍的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项目管理费)。

“以前我们接手的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一般都是10%,3%的比例实在太低,我们从来没有试验过,这是对基金会基本功的一次考验。”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助理陈红涛说。

另一个挑战是1%的差错率。陈红涛说,如果捐助的是上百人,把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并不难,但此番要把善款发放到分布在5个省区的近10万农户手中,操作难度极大。“究竟哪些人需要帮助?怎样才能确保钱安全到达他们手中?需要大量专业人员和渠道。”

曹德旺的“苛刻”还远不止此。从一开始,他就对帮他发钱的基金会保持高度的警惕,全程监督。作为资深捐赠人,曹德旺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并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基金会每10天就要向他递交一份有关项目进展的详细报告,这给基金会的执行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面对巨大的压力,基金会分别与各项目省、项目县签订了协议,规定了严格的问责条款。各省、市扶贫办动用了数以千计的乡村干部参与项目的执行工作。如此一来,捐赠人、公益组织、政府部门都绑在了一块。据统计,为了这个捐款项目,中国扶贫基金会派出了50余名员工和20多名助理,加上50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20多名社会志愿者和五省区扶贫办的干部,执行人员的总数超过1万人。

材料2:

3月16日,被冠以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赶到云南盈江地震灾区。向两个寨的群众发放了23万救灾款,每人20元。不过,他在派发完钱后与村民举钱合影的照片在网上引发争议。针对 “慈善方式”的质疑,他回应说,自己的行为是遵从父亲的“低调做人高调行善”的教诲,对于合影中的“V”字手势,他解释说,这是希望和信心的象征。

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公益事业要专业化、透明化、规范化的南都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曾直言不讳地说:“这是一种慈善的暴力行为。

陈光标式慈善是一种慈善的倒退。”陈光标则表示:“我觉得‘暴力慈善’这个定位非常好。因为当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必须要用‘大暴力’去推动,用暴力慈善才能推动慈善事业大幅度地进步。”有基金会建议陈光标成立自己的基金会,通过基金会来实现自己的公益愿望。对此,陈光标回答:时机还不成熟。

他表示:“在目前的阶段,我需要通过高调的捐款行为来刺激中国的富人。中国的富豪太多,但有多少企业家愿意从心里想捐钱?所以,现在还需要多些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行动。”为此。陈光标再次对自己的高调表示坚持:“就是因为我的高调,现在我每次组织捐款,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加入到这个队伍中,上个月到重庆敲锣打鼓发红包,企业家们看到几十万几百万的钱被亲手捐到贫困人手中,内心都很感动。”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刘选国提出。卡耐基说过“滥行布施不是美德”,把钱发到懒惰人的手中。还不如把钱抛向大海。而陈光标在直接发放钱款时,如何确保钱款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人的手上,怎样避免资助的人不是懒惰的人?为什么不考虑通过基金会呢?

陈光标表示。自己对基金会有要求:一是要高效率并且透明;二是要每年把捐款花掉80%;三是要让捐助者感动,多鼓励、多宣传、多表彰捐赠者。“我在台湾给一万个人发放红包,可能两千人不需要,但这不是我考虑的,如何让慈善最大化,让更多的人知道慈善才是我的希望。”

材料3:

4月23日,《中国经营报》与《华夏时报》同时刊发报道,称陈光标宣布2010年捐款3亿元的部分捐赠并未完全到位,并质疑陈光标假借慈善之名为自己获取商业利益。一时间,举国哗然。

4月26日。2011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在北京揭晓。2010年捐赠10亿多的企业家曹德旺获得中国“首善”称号,陈光标此次无缘排行榜。

对此,《公益时报》执行总编、中国慈善榜编制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赵冠军在接受《法制周末》记者采访时说:“陈光标让我们很纠结。”

赵冠军向《法制周末》记者解释说,他们在统计中国慈善榜数据时,根据陈光标提供的慈善“成绩单”统计到的捐款数额与陈光标公布的年度捐赠3亿元差距非常大。“看到的票据有4000万左右,票据以外以现金实物形式的捐赠无法核实,既没有捐赠接受的证明也没有购买实物的发票。”

有报道指出,陈光标的很多物资捐赠在折成具体金额时存在制度漏洞。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在接受《法制周末》记者采访时谈到,如果要免税是需要基金会开具鉴定发票的,且一般都是按照市场价来折算的,如果是生产厂家直接以产品捐赠,等同于买卖,是要上增值税的。目前国内可能还没有这样的专门认定和评估机构。同时,捐赠证书不能代表实际捐赠数额。一切还是要以财务捐赠发票为准。

事实上,我国慈善立法的进程一直都是媒体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和慈善公益类组织此前仅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大多层级不高,相互之间缺少协调。特别是政府权力和民众权利在慈善法律关系中的边界。民间慈善机构能否降低申办门槛,在日常运行中是否要定期公开各类账户确保财务透明。捐赠人、公众及舆论是否享有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各种监督权利。无法在法律层面理清。

5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募捐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募捐条例》正式施行,其主要制度是以强制公开制度为核心,将募捐箱变成玻璃箱,让公众清楚地知道谁可以募捐、为什么募捐、募捐了多少钱、募捐财产是怎样使用的。

目前,慈善项目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各级政府的权力系统。而这是任何民间慈善机构所无法抵达的区域。南都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等人一度在想,陈光标也许会是新慈善模式的希望,但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访者对《法治周末》记者说,陈光标“无章法”的捐赠更像是布施。

材料4:

2010年12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批准深圳壹基金成立。此前的“壹基金”官网上,其历史始于2006年12月,是无独立法人资格,从属于中国红十字会(下称红十字会)的专项基金。

因亲身经历东南亚海啸,明星李连杰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并提出“每人每月一元钱”的理念,期望集合公众小钱办大事——“壹基金”由此而来。“壹基金”的理念决定了它的募捐对象为公众,登记为公募基金会是它唯一的发展途径,但在中国,李连杰的这一愿望却一度遭遇体制障碍。

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授权组织,是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申请设立基金会,须具备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条件,按上述条例,各级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主管单位则主要负责基金会登记前的审查、日常监督等工作,二者对基金会实行“双重管理”。

此外,《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公益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类。前者可面向公众募捐,而后者则不得向公众募捐,虽然中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民间组织成立公募基金会,但在实际操作中,纯粹的民间组织难以成功登记为公募基金会。

回忆“壹基金”落户深圳的想法,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向记者介绍。他也是从媒体报道中获知了“壹基金”的困境。思索两周后,他致电民政部社会事业和慈善救济司前司长王振耀,请后者牵线,希望“壹基金”能到深圳登记注册,2010年6月,王振耀退出政界,担任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

刘润华说,像“壹基金”有这么好的团队、理念和社会影响,如果连它都办不下去,“那不是‘壹基金’的问题,而是整个登记管理体制的问题”。结果,“壹基金”和深圳市民政局一拍即合,2010年11月28日正式提出申请,12月3日即获批准.前后不过几天。

根据深圳壹基金的章程,其性质为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深圳市。但这并不意味着“壹基金”只能接受深圳范围内的募捐。刘润华表示,对深圳壹基金的唯一地域限制,就是不能到其他城市发起募款活动。

材料5:

深圳壹基金成立的突破点在于,它是中国首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公募基金会。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忠祥认为,深圳壹基金注册成功,未必会带来太大示范效应,引发大量基金会寻求公募资格。

刘忠祥做出如此判断,与现有政策背景有关,自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非公募两类。经换证登记后,原有全国性基金会大多被登记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此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设立受到严控。刘忠祥承认,一直以来,官方对公募基金会态度谨慎,主要是担心慈善资源被滥用。据他透露,2004年至今,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不足20家,反观非公募基金会却发展迅速。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非公募基金会数量的增长率都在30%左右。甚至超出了民政部的预料。

大部分公募基金会活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仍是其难以淡化的官方色彩。在现行“双重管理”体制下。基金会、尤其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基金会的人事、财务、项目上都有较大干涉。

正因此,各界普遍期待,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壹基金”能在业内激起竞争,令整个行业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增加透明度。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对李连杰强调,“壹基金”具有示范效应。“如果做得好,也许慢慢就放开了;如果做砸了,也许一下子就收缩了。”

就另一方面而言.基金会发展的新情况,给管理者提出了新问题。有学者指出:是否给予基金会公募资格.不应当以基金会是官方还是民间背景做甄别,而应考查基金会的团队和架构。“能否真正对得起公募资格。不滥用资格、损害公共资源。”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

材料6: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与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2011年《慈善蓝皮书》。蓝皮书透露:去年我国社会慈善捐赠总额达到了700亿元,比2009年的542亿元大幅增长近三成:此外,彩票发行筹集的公益金达489亿元。

蓝皮书介绍,去年全年有110家中央国企产生对外捐赠支出,累计捐赠量达419866.76万元。其中,神华集团捐款最多,达到了10亿元;中国石油、中国电信、南方电网、中国海油捐款均超过2亿,分别为4.8亿、3.3亿、2.4亿和2.3亿。蓝皮书同时指出,尽管有数十家央企都进行了过亿的巨额捐赠,但捐赠的数额占利润的份额依然不是很高。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毫不示弱,在去年全年捐赠过亿的36笔捐赠中,民营企业的数量占到了一半,首次出现了与国企旗鼓相当的局面。而外资企业依然延续“10万捐赠、100万宣传、达到1000万效果”的做法。

蓝皮书还透露:全国人大已经将《慈善事业法》列入二档立法计划,人大法工委已经提前介入慈善法立法工作.有利于慈善法的出台和实施,而今年的立法重点是有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逐步放开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是大势所趋。

材料7:

在国外慈善事业中频频有大手笔投入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却选择了做铁公鸡,且多数企业捐款后都十分善于将此作为宣传营销的手段,去年在中国年度捐赠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少之又少.年捐赠超过1000万元的更是屈指可数,这是记者昨日从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1)》(以下简称“蓝皮书”)中获得的消息。专家指出,对我国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不高是跨国企业“吝啬”捐款的主要原因。

“虽然不能否定所有的跨国企业,但是,相当多的跨国公司对中国的公益捐赠比较冷漠,实际捐赠非常少,事实上,跨国公司的公益活动大都做得很‘漂亮’,跟企业的营销结合紧密,实际落实到弱势群体的捐赠额却很少。”蓝皮书主笔、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刘京无奈地表示。

“跨国公司之所以对我国的公益捐赠事业比较冷漠,可能是由于跨国经营过程中,企业自身对我国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不高。导致社会责任感不高,进而让其并不是特别热衷于慈善捐赠。”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对企业而言,如果单纯将慈善事业和营销结合则不利于树立自身形象,跨国企业既然选择在中国经营,则必须遵守所在

(1)

材料2中徐永光和陈光标分别提到“慈善的暴力行为”和“暴力慈善”。请结合材料2谈谈两者有什么不同,要求不超过150字。

(2)

请认真分析材料1~5,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家和明星的个人慈善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建议,要求不超过350字。

(3)

请根据材料,围绕“推动中国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主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不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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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版本:V.2 更新时间: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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