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简介
本套试卷集合了考试编委会的理论成果。专家们为考生提供了题目的答案,并逐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每道题在给出答案的同时,也给出了详尽透彻的解析,帮助考生进行知识点的巩固和记忆,让考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够把知识灵活自如地运用到实际中去。
试卷预览
1.
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 )
A.中止履行
B.变更合同
C.解除合同
D.拒绝履行
2.
低价转让财产是行使撤销权的理由之一,“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是指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
A、30%
B、50%
C、70%
D、90%
3.甲乙将其共有的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其共有份额出让,下列关于优先购买权说法正确的是
A.丙基于其承租人的地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B.丙基于其承租人的地位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C.乙基于其共有人的地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D.乙基于其共有人的地位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4.
合同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是( )
A.合同不成立
B.合同无效
C.按交易习惯补充
D.合同效力待定
5.张某既无房屋所有人的授权,也未征得其同意,竟擅自就该房与李某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张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法理上称其为()
A.有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无效合同
D.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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