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简介
本套试卷集合了考试编委会的理论成果。专家们为考生提供了题目的答案,并逐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每道题在给出答案的同时,也给出了详尽透彻的解析,帮助考生进行知识点的巩固和记忆,让考生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够把知识灵活自如地运用到实际中去。
试卷预览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制度适用于( )。
A.审判员
B.陪审员
C.证人
D.书记员
2.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签订化工产品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把从甲公司买到的一批化工产品卖给丙公司,丙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化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下列关于能否将甲公司作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中存在有效仲裁协议,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如果甲公司有证据证明提供的化工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则不能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应当将甲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该批化工产品是甲公司卖给乙公司的
D.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供货时,乙公司以认可该批化工产品的质量的,则甲公司不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下列关于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本人除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以外,应当出庭
B.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经过法院同意,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C.离婚案件之外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经过法院同意,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D.离婚案件之外的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庭参加诉讼
4.、我国目前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学说包括( )。
A.维护社会秩序说
B.平衡说
C.利益保障说
D.搁置说
5.甲将20万元借给乙,乙到期未还;乙将25万元借给丙,丙到期也未还。如果甲欲起诉实现自己的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甲可以丙为被告起诉,乙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甲可以乙与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甲可以乙为被告起诉,丙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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